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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账务处理讲解

资格考试 潍坊正大培训学校 2016-12-08 15:46:49 538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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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道以上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交通局(基建项目)
2、《十年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9+3”免费教育、扫盲教育、校舍建设及维修项目——教育局(补助和基建项目)
3、防沙治沙、植树造林、植被恢复、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项目——林业局(基建和采购项目)
4、水利建设与修复、抗洪防汛、牧民新村建设及乡村机耕道建设项目——水利局(基建项目)
5、疾控中心、乡村卫生站建设项目——卫生局(基建项目)
6、村道及机耕道建设、增量增收补助项目——农业局(补助项目)
7、退牧还草、兽医站建设与动物防疫、生猪标准化养殖等项目——畜牧局(基建、采购与补助项目)
8、敬老院、农村低保和自然灾害补助项目——民政局(基建和补助项目)
9、 扶贫两资、以工代赈项目——三办(补助项目)
10、 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和新农合资金项目——财政报账制
11、包虫病防治——卫生局(补助项目)
12、少生快富工程——计生委(补助项目)

(二)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项目

1、易地育人项目——教育局 (补助项目)
将儿童转移到非病区学校就读,兑现生活补助和离校期间的口粮 。
2、易地搬迁项目——三办(基建项目)
3、更换粮食项目 ——粮食局(采购项目)
4、饮水安全项目——水务局(基建项目)
5、社会保障项目——财政报账制(低保、医疗救助)
6、移民安置项目 —— 移民办(补助项目)
7、调整结构项目 ——农业局(采购和补助项目)
8、卫生防治项目 ——卫生局(综合项目)(建立病情监测点、购置医疗设备、病人救治)

(三)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及帐篷新生活行动项目——定居办(基建项目和采购项目)

定居房建设 、公共和基础设施建设 、饮水设施建设 、电力设施建设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其它基础设施项目 、配套设施建设(文体广场)、牧家书屋 、牧业技术服务设施及帐篷运输等项目

(四)幸福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众多部门(基建、采购和补助项目)

目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特色产业,不断提高农牧民收入和幸福满意度。
主要内容:“四改、两建、五通、调结构、强配套、促增收”

(五)就业促进工程——就业局(补助项目)

主要内容:农民工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扶贫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

(六)扶贫解困工程——民政局(补助项目)

主要内容: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帮扶金、建档困难职工生活医疗救助、建爱心超市等。

(七)教育助学工程——教育局(基建和补助项目)

主要内容: “两免一补”、加大中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示范性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新建城乡公办幼儿园、资助中职学生等。

(八)百姓安居工程——众多部门(基建项目)

主要内容: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及应急治理、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沼气池建设、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新建和改造农家店等。

(九)文化体育工程——文体局(基建和采购项目)

主要内容:文化站设备采购、农家书屋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面健身路径工程、阳光儿童体育乐园、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

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准确无误的计量工程成本,核算费用,才能正确地对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计价。在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点:

1.建账不规范

有的建设单位尤其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单位没有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基本建设会计账簿,只是在事业单位账簿中统一核算,很难分清项目的资金来源状况,更谈不上项目的成本核算和管理了。

2.使用会计科目不准确

这是普遍的问题,比如: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没分明细核算,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时候,很难满足竣工财务决算的报表填制工作;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核算,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明细核算,有的单位只是进行到二级核算,无法分清核算的具体内容;对待摊投资的明细核算不准确,比如对存款利息的核算,应在“待摊投资—借款利息”科目中进行核算,有的单位却在“待摊投资—其他投资”中进行核算;对于预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在预付的时候在此科目中核算,在工程计量支付工程款时应予以冲回,而有的单位是在工程完工后才冲回预付工程款,等等。

3.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完整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很多,主要包括:国债资金、中央专项基金、省级配套资金、县乡财政拨款和村街自筹等地方配套资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地方配套资金没有拨付到建设单位或者以其他方式(如投工投劳)作为投资的,出资方直接把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没有与建设单位履行拨款手续,建设单位无法取得入账的原始凭证,无法进行账务处理,因此造成项目归集核算的建设成本不完整。

(二)资金管理不规范

1. 没有开设银行专户存储建设资金或者多头开户

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
问题的通知》中要求,“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
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建设单位没有
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而是把建设资金混同在其他资金账户中一并核算;
有的单位由于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性质不同,造成多头开户,对同一个
建设项目在几个银行开设账户核算建设资金,违背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的规定。

2.对施工单位垫付工程款不合规

按照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要求,在项目尚未批准开工以前,可以支付前期工作费用(但不得支付工程款);计划任务书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和概算尚未批准的,可以支付必要的施工费用;施工企业确需备料周转金的,建设单位可根据合同规定拨付一定的备料款。备料款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安装工作量所需资金的25%。建设单位支付的备料款,应根据周转情况,陆续冲抵工程款。凡是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不得拨给备料款。而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有的单位并没有按以上要求执行,随意预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有的预付工程款比例过高,占用建设资金较多,影响了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3.预留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不规范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有些建设单位没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有问题时很难向施工单位扣回应扣的款项,起不到约束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的作用。

4.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不规范

按照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对建设单位管理费应实行“总额控制,据实列支”,有些单位的此项费用超预算较多,挤占建设成本,有的单位按计提金额列支,有的单位却是从别的账户列转支出,违反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规定。

5.资金筹措不及时,尤其是地方配套资金到位迟缓,严重影响了建设进度及上级拨付资金的使用效益。

6.工程价款结算不合规

没有严格按照计量支付制度支付工程价款,而是为施工单位大额垫付资金,不按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

7.对工程结余资金管理不合规

按照财建〔2002〕39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有些单位工程完工,资产交付以后,结余资金迟迟不做处理,或者干脆转到事业单位的账上,作为单位的事业基金处理。

(三)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执行不力

会计制度是执行财务管理的依据,更是一种约束。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工程项目内部控制规定,在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项目决策控制、概预算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在实际的工作中,比较欠缺的制度有《筹资、融资管理制度及办法》、《概预算控制制度》、《竣工财务决算控制制度》;普遍执行不力的会计制度是《工程价款支付制度》,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制度,但是没有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支付工程价款,使制度形同虚设。

三、我州县级各部门、乡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
问题

(一)个别项目存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情况

一是规划外项目挤占规划内项目资金。目前,各县处在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和县级一般预算项目并行实施的局面,一方面要实施专项资金项目,同时,又要完成县本级预算项目。由于各县本级财力十分有限,所以,部分县本级项目挤占了专项资金;二是部分乡镇滞留项目资金,如:中央下达乡镇土地复耕费,基本上没有一个乡镇全额兑付给农户,部分乡镇将滞留的资金用于风貌改造等项目,存在滞留并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

还有:各县中,有的从牧民定居行动计划专项补助资金中借支用于风貌改造;有的将下达的牦牛越冬育肥建设暖棚和贮草棚项目资金用于牧道修建、贮备草;有的将下达重灾区购买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的猪、羊、禽、兔等种苗资金用于兽房站建设;有的采用预提建设单位管理费、超额拨付项目管理费等手段,违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有的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资金借支用于医院项目建设;有的将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实际用于支付购大米款和支付县巡视慰问“9+3”学生慰问金等。

(二)随意调整项目投资计划,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

各县中:有的在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中,项目实施地点与州发改委批复确定的项目地点不一致;有的在实施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项目时,未严格按照州发改委批复的投资计划执行,调整投资计划时,未履行调整投资计划手续;有的在实施教育十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时,对中央、省和州下达的十年行动计划、校舍改造、易地育人和教师周转房等项目随意调整项目投资计划,扩大了资金使用范围;有的在实施综合防治大骨节病易地育人项目时,未经立项先行实施,未按投资下达计划实施,实际投资与批复严重不一致,举债实施项目,造成拖欠工程款;有的在实施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工程时,将原批复的部分实施调整为整体实施,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补下投资计划,擅自调整实施方案,扩大了资金使用范围;有的将农业增粮增收示范工程项目资金调整用于种植户贷款贴息,改变了资金使用用途;有的将专项用于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建设、乡村公路建设、人畜饮水、住房及附属设施以及草场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河堤工程、整村填方工程、道路硬化及排水工程等,改变了实施地点和实施内容,改变了资金使用范围;有的将综合防治大骨节病用于学校建设项目的第四批扩大内需用于已完工项目还债,未按下达投资计划,用于新增实物工程量工程,违背了扩大内需政策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三)整合财政资金不规范,难以体现专款专用

各县在项目实施中对资金性质不同、实施内容不同和实施地点不同的项目进行了随意资金整合,上级下达资金无法对应相应的实施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年度,改变了资金用途,如有的将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畜牧业结构调整定点资金打捆用于新建牧道和改造牧道,整合调整项目资金;有的将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牧民定居工程)的结余资金转入县牧民定居工程资金专户,用于县统一支付农村饮水劳务费等。

(四)未按规定支付财政资金,隐含支付风险

各县中:有的在实施牧民定居工程建设时,在支付民房工程补助中,依据县牧民定居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制订的《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各村委会填制的申请表和县、乡领导审批意见拨付资金,无牧民领款花名册和公示资料;有的在实施项目时,未严格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隐含工程质量风险;有的在拨付工程建设资金时,在施工单位无任何书面授权委托付款的情况下,将工程建设资金划转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企业,造成财政资金支付风险;有的在灾后恢复重建用于补助雪灾牲畜款资金中,未提供村民签字花名册,未提供公示材料;且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改变了规定的资金用途和补贴方式,未经县财政部门联合审定,按程序报批后拨付,已发放的补助资金中未明确补助发放标准; 有的在实施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项目时,未向施工单位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尚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和决算时已全额支付工程款,造成决算价与工程合同价款存在价差风险,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难以从资金上予以制约;有的在实施通乡公路时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同时在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价款或收取价款的方式;有的在学校工程竣工结算时,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审增结算金额,县级审计部门未出具审计意见,同时在项目实施中,支付工程款未见工程计量依据,也未向施工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有的在通乡通村公路项目中,未按要求根据工程进度计量支付工程款,同时,未按规定要求退还工程保证金(提前退还保证金),隐含较大的支付风险。


(五)工程进度较慢,办理竣工决算不及时,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各县中:有的2007年的项目截止检查日项目才开始实施;有的2008年下达的农村安全饮水资金项目,截止检查日刚完成招投标,还未签订正式合同,实施进度较慢;有的2009年已完成的十年行动计划的学校综合楼工程和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截止检查日,项目仍未组织验收并办理工程决算,致使财政资金滞留在项目实施单位账上;有的2007农业增粮增收示范工程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项目、村道建设项目及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截止检查日仍未实施完毕,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六)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核算程序不规范

各县有相当多的部门和乡镇由于人员不整齐,或者人员配备不合理,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1、很多单位对项目资金未建立专账,与事业账混同核算,有的单位只建立了台账,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2、会计核算特别是基本建设项目核算基础工作薄弱,如在核算专项资金时,科目设置、记账凭证编制、账簿设置等错误现象较为突出。3、会计核算上极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如领取大额现金、以收代支等现象较为突出,甚至长期大量现金挂账,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余额长时间处于红字;很多乡镇资金和项目管理脱节,资金和项目不能一一对应,在项目资金支付中基本上采取大额现金支付,且大量存在白条借支大额工程款,不及时入账等问题,导致资金监管失控。4、在实施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时,未严格按照《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未与有关项目主管部和农户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或自建责任书,未按照工程进度经验收合格后计量付款,未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5、部分县定居办在牵头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第二批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中,没有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存在多个部门设账,资金没有专项对应,资料分散。资金管理上未按《阿坝州牧民定居行动计划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会计账务未按会计制度规定由实施主体建账;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分工不明确,在资金的审核和支付程序上不规范。


四、造成以上财务管理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缺乏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认识,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认识不足,少数建设单位忽视单位财务管理,认为只要资金不放入自己的口袋里,就不是问题。注重争项目、争建设、争速度,不抓内部财务管理,忽视配套资金的落实、忽视项目建设的管理、忽视建成后的运行及效益发挥的问题;二是会计人员对基本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缺乏认识。
(二)单位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不严格、不健全。
(三)缺少和有关单位、部门的沟通,造成会计核算建设成本不完整,计量支付等制度执行不严格。
(四)监督检查弱化。

五、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对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限期归垫;对截留、滞留的财政资金要及时退回财政部门。
(二)对调整项目投资计划、改变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程序报批变更投资计划。
(三)对整合财政资金、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对整合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资金性质、内容、地点不同等不能整合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原资金用途实施。对确无法归垫的资金,要报原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整资金用途。
(四)对不按规定支付财政资金,隐含财政支付风险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支付手续,严格拨款程序,防范支付风险。
(五)对工程实施进度较慢,办理竣工决算不及时,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一是对在建项目要按照工程实施方案,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将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使用;二是对已完工项目,要及时办理决算,对涉及工程结余资金要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及时交回财政。
(六) 对未严格控制投资计划,项目超概较多,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投资计划,不得擅自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对确需增加投资计划的,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同时,对存在的资金缺口,要加大筹资力度,尽力弥补缺口资金,确保项目尽快完工,早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 对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纠正,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要求,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会计科目等方面进行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进行专账核算。强化现金管理,除小额支付和对农民补助外,原则上工程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避免大额现金支付,严禁白条入账 。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预算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等方面的指导与管理,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开展业务培训、要求各单位抽调专业人员从事相应工作等,尽快建立一支思想品德高尚、业务素质过硬和责任心强的会计从业人员队伍。

六、项目核算程序及方法

按照规定,基建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全部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单位经费支出采用授权支付方式)

(一)专户或专账的设置

基建项目必须进行专账核算,不能与单位事业账混同核算。
1、总账
2、明细账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按照基建财务制度的规范要求设置科目

(三)记账凭证的填制(内容及依据)
1、收到基建拨款时

未纳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单位:
借:银行存款(专户或专账)
贷:基建拨款
纳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基建拨款

依据:财政部门的“拨款单” 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

2、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如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设计费、招投标费等费用时
借:待摊投资——列明细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依据:有关合同、补偿标准及相关项目单位开具的“发票”

3、支付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税费时

借:待摊投资——列明细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依据:有关合同及相关项目单位开具的“发票”

4、支付建设单位管理费(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时

借:待摊投资——列明细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库存现金

依据:发生支出的相关原始凭证

5、收到施工单位各种保证金时(辅助账)

借:银行存款(财政专户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施工单位

依据:
Ⅰ、合同约定的保证金比例及金额
Ⅱ、银行进账单
Ⅲ、收据“记账联”
注意:
一定要进行准确详细的明细核算

6、预付工程款时

借:预付工程款——×××单位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依据:
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比例及金额
Ⅱ、转账支票存根
注意:
一定要进行准确详细的明细核算

7、审核确认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时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项目或标段
贷:预付工程款——×××施工单位
应付工程款——×××施工单位

依据:监理、业主、财政单位确认的“工程计量清单”

8、支付工程进度款时

借:应付工程款——×××施工单位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依据:
Ⅰ、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及金额
Ⅱ、监理单位认可的“工程计量清单”
Ⅲ、转账支票存根
注意:
1、仔细审查“工程计量清单”
2、一定要进行准确详细的明细核算

9、采购设备、物品时

采购时:
借:器材采购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应付账款——×××供货单位
收到设备时:
借:库存设备——×××设备
贷:器材采购
交付安装时:
借:设备投资——×××设备
贷:库存设备——×××设备
注:不需要安装时,直接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或“固定资产”

依据:供货单位开具的“发票”

10、待摊投资的处理

如果一个项目只有一个单项工程,则所发生的待摊投资全部由该工程承担;如果一个项目有几个单项工程,则所发生的待摊投资需要按各单项工程投资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摊。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项目或工程
贷:待摊投资——列明细
依据:各项目费用分摊计算表

11、转出投资

是指与基本建设项目相关联,需要预先支出,但最终不构成交付使用资产,按规定应该冲销并转出的投资。
如: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田间工程,包括机井及配套、节水管道、平整土地、田间道路、田间绿化、变压器及低压线路等。田间工程开工建设时,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核算。
由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田间工程大部分产权不归属建设单位,当田间工程完成时,应作转出投资处理,在“转出投资”科目核算,并冲销相应的资金来源。“转出投资”科目核算建设单位为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的田间工程和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的实际成本。产权归属建设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例如,国家批复建设良种繁育基地5万亩,由于5万亩基地产权不属于建设单位。

当发生农田建设费用时: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项目或工程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当田间工程完工时:
借:转出投资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项目或工程
同时,冲减资金来源:
借:基建拨款
贷:转出投资

12、办理工程结算时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项目或工程
贷:应付工程款——×××施工单位

依据:
Ⅰ、 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书”
Ⅱ、监理单位业主、财政确认的“工程计量清单”

注意:
由审计机构审查“工程结算书”,出具审计报告;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书,财政部门批复工程决算。

13、支付工程尾款时

借:应付工程款——×××施工单位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依据:
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金额
Ⅱ、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书”
Ⅲ 、监理单位业主、财政确认的“工程计量清单”


注意:
1、仔细审查“工程计量清单”
2、一定要进行准确详细的明细核算


14、支付施工单位质保金时(辅助账)

借:其他应付款——×××施工单位
贷:银行存款(财政专户存款)

依据:
Ⅰ、合同约定的保证金金额
Ⅱ、转账支票存根
Ⅲ、施工单位保证金“收据联”


15、基建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

借: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明细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项目或工程
设备投资——×××设备
待摊投资——明细
其他投资——
依据:工程、设备移交验收清单

(四)项目核算举例

假设某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是:(1)土建工程:新建科教楼150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1000平方米,改造实验室500平方米;(2)仪器图书购置:购置实验室仪器100台,购置图书10000册。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00万元,自筹资金300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教育基本建设拨款700万元。

借: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700
贷:基建拨款 700
依据:财政部门的“拨款单” 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到账通知书 ”

2、支付该项目有关前期工作费用25万元。

借:待摊投资——项目明细 25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5

依据:有关“合同”、“发票”

3、以公开招标出包方式建科教楼,工程总造价300万元,按合同预
付工程款60万元。

借:预付工程款 60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60

依据:“建筑施工合同”、“发票”

4、根据施工单位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业主、财政审核后,
应支付工程款90万元(按合同约定扣回预付款)。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项目或标段 90
贷: 预付工程款 60
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0
依据: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 、“发票”

5、通过上级部门统一采购实验室仪器100台,款项50万元,购置图书10000册,款项25万元。

借:设备投资——×× 设备 50
—— 图书 25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75
依据:“采购合同”、“发票”

6、工程完工,经质量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收到施工单位转来的有关工程结算清单,经监理、业主、财政审核后,补付工程款60万元。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项目或标段 60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60

依据:经审核的“工程结算清单” 、“发票”

7、科教楼、教学楼、实验室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科教楼 300
——教学楼 450
——实验室 150
——仪器设备 50
——图书 25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教学楼 300
——教学楼 450
——实验室 150
设备投资——×× 设备 75
待摊投资 25

依据:项目决算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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